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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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衛生福利部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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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第14條,通過該考試的人員,需要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然後函告衛生福利部查照。具體案例可以參考中華民國司法院裁判書,詳細闡釋了醫師應如何考試,以及中醫師檢覈的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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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