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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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全部科目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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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條文的规定,经过的所有科目,考试院都会发给考试合格证书,并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查照。这意味着,考试通过的人员将获得官方的合格证书,并且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会收到通知。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合格者获得正式的认可,并保证了行业监管机构的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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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