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應試科目分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 一、普通科目: (一)國文(作文)。 二、專業科目: (二)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三)土地法規。 (四)土地登記實務。 (五)土地稅法規。
-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試題。
- 依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取得部分科目免試資格者,其免試科目為國文(作文)、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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