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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考試規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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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考試分高等檢定考試、普通檢定考試及中醫師檢定考試。 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取得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應考資格。 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取得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應考資格。 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者,取得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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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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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考試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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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檢定考試規則第 2 條規定:「檢定考試分高等檢定考試、普通檢定考試及中醫師檢定考試。 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取得高等考試或相當於…」(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檢定考試規則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