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專案認定要保機關係指中央通訊社﹑中國廣播公司﹑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世界反共聯盟中華民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工業技術研究院﹑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華經濟研究院及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推行委員會等十一個要保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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