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十二條第三款所定移撥政務人員與政府共同撥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年資,以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依原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規定參加退撫基金之年資為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