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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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退休之臺灣鐵路事業人員,係指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鐵路局)暨所屬機構,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編制內現職人員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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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第 2 條的規定,所指的退休對象是指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的編制內現職人員。這表示只有符合這個條件的人才有資格依據該規則進行退休申請。 舉例來說,如果一名臺灣鐵路管理局的員工被依照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正式任用並在編制內擔任現職,那麼在符合退休條件的情況下,他就可以依據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進行退休申請。
-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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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