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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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官掌理左列事項: 一 出席主計會議事項。、 二、歲計、會計、統計及主計人事法規、方案、制度之規劃、審議事項。三 歲計、會計、統計學術性文件之研宄審核事項。、 四 主計長、副主計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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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主計官掌理左列事項: 一 出席主計會議事項。、 二、歲計、會計、統計及主計人事法規、方案、制度之規劃、審議事項。三 歲計、會計、統計學術性文件之研宄審核事項。、 四 主計長、副主計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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