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中心各層對外行文,應依左列之規定: 一、依「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分層負責明細表」所列,屬於第一層核定範圍之事項,應以本中心名義行之。並依「公文處理」規定蓋用印信。 二、依「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分層負責明細表」所列屬於第二層核定範圍之事項,以各該組、室名義行之,並加蓋主管職章或腰形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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