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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概算之審核及歲出預算額度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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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第 2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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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處依前條審議結果,應即綜合整理,擬定中央政府各
主管機關
歲出預算額度及補助省市政府數額決定情形,陳報行政院
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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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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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主管機關概算之編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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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單位概算之編製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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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概算之審核及歲出預算額度之核定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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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省市地方政府收支之檢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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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預算案之編製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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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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