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應依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及政府未來施政重點,並審酌全國總資源供需估測情形及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就各主管機關所提各類重要建設計畫,會同有關機關彙核擬訂中程國家發展計畫,提報行政院會議,作為各主管機關擬訂中程施政計畫之依據。
根據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第10條,國發會應根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及政府未來施政重點,審酌全國總資源供需估測情形及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就各主管機關所提各類重要建設計畫,會同有關機關彙核擬訂中程國家發展計畫,提報行政院會議,作為各主管機關擬訂中程施政計畫之依據。這項法條強調了國家發展計畫的重要性,並且需要納入全國總資源供需估測情形及政府財政負擔能力,以確保各項重要建設計畫得到妥善的規劃和執行。這個條文的內容也反映了政府在擬訂中程施政計畫時需考量國家整體發展方向,並提報行政院會議作為決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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