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由主計處定之。
根據中華民國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16條,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是由主計處來規定。這代表著主計處有權利來確定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日程表,以及預算科目和書表的格式。这项法规的参考资料可能是中央政府的相关规定或文件,以确认主计处有权利来进行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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