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所列各項費用,應力求詳實,其屬共同性費用項目,並應依主計總處所定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規定編列。
根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5條規定,各主管機關在編列歲出概算時,應力求詳實,特別是屬於共同性費用項目的部分。此外,還應依主計總處所定的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來進行編列。這意味著在預算編制時,需要將共同性費用項目列得非常仔細,並且要按照主計總處所訂的編列標準表來進行編列。其中如果有違反此條例的情況,可能會被視為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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