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述法規可見,內部審核的範圍包括財務審核、財物審核及工作審核。其中,財務審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審核、收支審核及會計審核;財物審核的內容包括現金審核、採購及財物審核。對於這些內部審核項目,法條對其定義作了明確的規定,如預算審核、收支審核、會計審核、現金審核、採購及財物審核。 這些內部審核準則是在法律上對於行政機關內部審核程序所作的規範,透過這些規範來保障公共事務的透明度、合法性及效率。此外,這些內部審核準則也有助於防範腐敗、貪污及不當使用公款等問題。 舉例來說,對於會計審核,根據審計法第96條的規定,會計人員對會計事務的處理程序之審核,包括會計憑證、報表、簿籍及有關會計事務處理程序之審核。這項規定強調了會計審核的內容及範圍,這些都是為了確保行政機關的財務處理程序符合法規及合理運作。 以上資料皆參考自臺灣總統府公報資訊網的審計部法規資料,時間為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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