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審核團體私人領受公款補助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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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審核範圍,包括各級政府在總預算所列補助各團體或私人款項及各機關在其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所列補助各團體或私人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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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審計機關審核團體私人領受公款補助辦法第2條,本辦法的審核範圍包括各級政府在總預算所列補助各團體或私人款項,以及各機關在其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所列補助各團體或私人款項。此條規定主要針對政府部門對於補助款項的審核範圍進行規範,以確保補助款項的使用符合法定要求。 參考資料: 根據臺東縣政府補助及捐助案件審查小組設置作業要點第2點,「本要點之適用對象為本府單位預算內編列補助及捐助經費,而未有明定補助對象之預算。」可了解到審核的範圍主要針對本府單位預算內編列補助及捐助經費的審核。 範例:政府在總預算中編列補助給一個非營利機構的款項,審計機關依據法定程序對這筆補助款項進行審核,確保款項的使用符合法定要求。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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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