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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任承審計長之命綜理室務,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主任輔助主任處理室務;各主管人員各就其主管事務或奉令辦理事項,指揮監督所屬職員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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