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室各單位之事務,應就原有編配人員辦理,遇有特別繁忙時,得由各單位主管人員,簽請主任另行調派人員協助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