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
第 1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投保農會應於被保險人續保
期間
屆滿前三個月通知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應於續保期間屆滿前,檢附農地完成出租或續租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投保農會申請續保。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