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企劃組,分四科辦事。 二、果樹及花卉產組,分三科辦事。 三、蔬菜及種苗產業組,分三科辦事。 四、稻作產業組,分四科辦事。 五、雜糧特作組,分三科辦事。 六、農業資源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會計室。 十一、統計室。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