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處務規程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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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掌理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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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第18條,主計室負責處理本署的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這表示主計室在水利署內擔負著管理財務相關事務的責任。這項規定是基於水利署的組織條例所訂定的,主要是為了確保水利署的財務運作能夠有效地管理和統計。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的官方網站公告,主計室負責規劃和執行本署的預算、財務報表的編製,以及統計相關的業務。這條規定和相關資料證明了主計室的職掌和責任,確保了水利署的財務管理的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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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