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第 四 章 特約服務單位之違約處理
>
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第 2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特約內應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於特約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違反長照服務項目特約事項,予以記點二點: 一、再次違反第二十五條同款情形。 二、再次違反前條情形。
長照特約單位於特約期間再有違反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得依違約次數加倍記點。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特約申請及審查 §5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特約服務單位之管理 §12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特約服務單位之違約處理 §25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服務費用申報、審查及支付 §38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附則 §44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