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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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務段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養護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公路養護、改善工程及交通管理之執行。 三、公路之植栽、景觀改善維護及執行。 四、公路災害應變、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之執行。 五、公路挖掘之受理申請及管理。 六、公路路籍及路權之維護。 七、其他有關工務段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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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以上法條及其參考資料可知,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第15條明確規定各工務段掌理的事項包括公路養護計畫之擬訂及執行、公路養護、改善工程及交通管理之執行、公路的植栽、景觀改善維護及執行、公路災害應變、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之執行、公路挖掘之受理申請及管理、公路路籍及路權之維護,以及其他有關工務段事項。這些都是工務段在公路養護中所需負責的各項工作。在以上的法規解釋中,可以引用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的相關裁決書或判決書作為相關範例,以證明各工務段在執行這些工作時的職責及應遵循的法律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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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