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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5

對行為時滿十八歲以上之人所涉刑事案件之量刑或為其他刑事處分時,不得使用其少年前案資料。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刑事案件名詞
  • 少年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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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對行為時滿十八歲以上之人所涉刑事案件之量刑或為其他刑事處分時,不得使用其少年前案資料。」(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