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 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調查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檢舉之案由,包括檢舉人陳述之重點。 二、調查歷程,包括日期及對象。 三、當事人陳述之重點。 四、事實認定及理由,包括相關人員陳述之重點、相關物證之查驗。 五、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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