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條例 第 3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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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 罰鍰名詞
- 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條文
- 非名詞
- 業名詞
- 第十四條之一第三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按名詞
- 遠洋漁業條例 第 14-1 條條文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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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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