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1-1 條(公務員虛偽陳述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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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mortal233
3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113.7.19起本罪暫停適用
《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
law77
3 month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藐視國會罪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