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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