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70 條
服役機關收受懲戒法院所為剝奪或減少被付懲戒人退除給與之判決確定證明書或懲戒法院第二審判決後,應即通知退除給與核定機關重新審定退除給與,並副知退除給與支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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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陸海空軍懲罰法第70條規定,服役機關收受懲戒法院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判決後,應即通知核定機關重新審定退除給與。
Q · 退伍領退休俸後,還會因為懲戒判決被調降嗎?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70條,懲戒法院作成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之判決確定,或作成第二審判決後,服役機關一收受判決確定證明書或第二審判決,就應「即」通知退除給與核定機關重新審定,並副知支給機關。也就是說,已退伍、正在按月領取的退除給與,可能因一紙懲戒判決被往下調整甚至剝奪。
白話解讀
你以為脫下軍服、領了退休俸,當年那些事就翻篇了。70 條告訴你,懲戒這隻手可以伸進你的退除給與裡。當懲戒法院做出「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的判決確定,或做出第二審判決時,你的服役機關一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或第二審判決,就要立刻通知退除給與的核定機關「重新審定」你的給與,並副知支給機關。也就是說,你每月領的那筆錢,可能因為一紙懲戒判決被往下調,甚至被剝奪。這條看起來只是機關之間的公文流程,但它的終點是你的荷包,是退伍軍人最容易忽略、卻最該盯緊的一條。
法律定性
陸海空軍懲罰法第70條為退除給與重新審定的程序銜接規範:當懲戒法院作成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之判決確定(取得確定證明書)或作成第二審判決時,服役機關應即通知核定機關重新審定退除給與,並副知支給機關,使懲戒效力得以落實到退役人員的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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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已經退伍在領退休俸了,還會被懲戒影響嗎?▾
會。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70條,懲戒法院作出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的判決確定後,服役機關要通知核定機關重新審定,你領的退除給與可能被調降甚至剝奪。真正的攻防戰場在懲戒程序本身,等判決確定、機關啟動重審才反應,能爭的空間就很小了。
Q2收到要重新審定退除給與的通知,我能怎麼辦?▾
先核對這份通知依據的是哪一份判決、是確定判決還是第二審判決,以及重新計算後的金額對不對。依第70條這是機關收到判決後的法定動作。確認金額計算與依據判決後,若有不服仍可循退除給與的救濟程序爭執,別把通知當成不可改變的定論。
Q3第二審判決就會啟動重審嗎?▾
會。本條明定服役機關收受懲戒法院第二審判決後即須通知核定機關重新審定,不必等到判決確定。此時本案仍在程序中,救濟空間相對較大,應把握懲戒程序本身。
Q4陸海空軍懲罰法第70條是什麼?▾
規定服役機關收到懲戒法院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的判決確定證明書或第二審判決後,應即通知核定機關重新審定退除給與並副知支給機關。
Q5什麼是退除給與?▾
指軍人退伍、退役後依法核定支領的退休俸、退伍金等給與,是退役人員的主要生活保障。
Q6剝奪和減少退除給與差在哪?▾
剝奪是全額取消,減少是部分調降;兩者都由懲戒法院判決,並依第70條啟動重審程序。
Q7重新審定是哪個機關負責?▾
由退除給與核定機關依懲戒判決重新核算,服役機關負責通知,支給機關接受副知後依新金額支給。
Q8收到退除給與重新審定通知怎麼辦?▾
先核對依據的是確定判決或第二審判決,再比對重算金額與生效月份,最後決定是否循救濟程序爭執。
Q9懲戒程序進行中該怎麼守住退休俸?▾
別等判決確定才動,戰場在懲戒程序本身;一旦確定、機關啟動重審,可爭的空間會大幅縮小。
Q10怎麼確認重審金額算得對不對?▾
核對年資、給與基數、調整生效起算月份,有無溢扣或追溯多扣,必要時請求機關說明計算依據。
Q11對重審結果不服怎麼救濟?▾
依退除給與相關救濟程序於法定期間內爭執,並保留通知文書與依據判決作為憑證。
Q12判決確定證明書 vs 第二審判決,重審效果差在哪?▾
確定證明書代表本案已定、救濟空間小;第二審判決雖也啟動重審,但本案仍在程序中,爭執空間相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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