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4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調查人員詢問涉有違紀行為之軍人時,應告知所涉違紀行為及違反之法令,並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如有陳述,應令就其始末連續陳述;其陳述有利之事實者,應令其指出證明之方法。
  2. 調查人員認前項軍人涉有其他違紀行為或犯罪嫌疑時,應即時告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