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3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軍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或拒絕調查。
  2. 軍人因他人涉有違紀行為接受調查時,不得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與調查該違紀行為有關之證據資料,或於詢問時為虛偽或不實陳述等妨害調查之行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