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植物診療師法46

快速跳轉

植物診療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處分之;其應受除名處分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將其事實證據報請社會行政主管機關轉請主管機關予以除名。

立法沿革 1

(1130715 制定)

植物診療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處分之;其應受除名處分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將其事實證據報請社會行政主管機關轉請主管機關核准予以除名。

立法理由修正通過。,

  • 法令名詞
  • 證據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予以名詞
(1130715 制定)

修正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植物診療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植物診療師法第 46 條規定:「植物診療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處分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植物診療師法第 46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