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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基本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推動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無障礙語言環境,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特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
  2. 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之委員組成,納入具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分之代表。
  3. 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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