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勤務法庭軍事審判官除依法律規定有應迴避之情形外,其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復審決定、申訴處理、再申訴決定或其他法定程序者,亦同。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接下來可以查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