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 20-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認可之訓練單位(以下簡稱認可訓練單位)對外招訓時,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自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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