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387-1 條
- 1.公司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
- 2.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其資訊網站註記公司參加第一項勞動權益講習與否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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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387-1條規定新設公司設立登記後須參加勞動權益講習,雖無罰則但中央主管機關會在資訊網站公開註記參加與否。
Q · 新設公司沒去勞動權益講習會怎樣?
依公司法第387-1條,新設公司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本條雖無行政罰鍰,但第二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資訊網站註記公司參加與否之情形。未參加之公司會被公開掛在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上,求職者、員工、投資人、合作夥伴皆可查詢。在ESG與企業治理日益受重視的趨勢下,這個註記等同於一種軟性社會制裁,影響雇主品牌與盡職調查評分。
白話解讀
2025年底增訂的這條,背後是一個簡單的政策邏輯:與其等老闆違反勞基法之後再罰,不如在公司一成立就讓他上一堂課。所有新設立公司在完成設立登記後,都必須參加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非營利組織辦理的「勞動權益講習」。講什麼?最低工資、加班費計算、資遣費、勞健保投保義務、職災補償,這些新創老闆最常犯錯的地方。你去不去,經濟部網站上會公開註記。這不是秘密紀錄,是任何人都查得到的資訊。你的員工查得到,你的求職者查得到,你的投資人也查得到。有趣的是,這條目前沒有罰則。不去不會被罰錢。但「沒去」這件事會被掛在經濟部網站上,像一個小小的紅旗,告訴所有人這家公司的老闆連一堂勞動權益課都不願意上。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387-1條為民國114年增訂之條文,課予新設公司於完成設立登記後參加勞動權益講習之義務,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於資訊網站公開註記公司參加與否之情形。本條採取「資訊透明代替行政處罰」之軟性治理手法,雖無罰則但藉由公開公示資料形成市場與社會約束機制,是台灣公司治理新世代立法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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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講習在哪裡報名?要花多少時間?▾
由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的非營利組織辦理,通常可在各縣市政府勞動局(處)網站查詢場次。因為是2025年底才增訂的新規定,各地方政府的講習辦理方式和場次頻率可能仍在建置中,建議直接洽詢設立登記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內行人提示:這條剛上路,初期講習場次可能不多,越早報名越容易排到。等到所有新設公司都來搶名額的時候,等待時間會拉長。
Q2不去真的不會怎樣嗎?▾
法律上沒有罰鍰或其他行政處罰。但第二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在資訊網站註記參加與否的情形。「應」是強制規定,代表經濟部一定會做這個註記。你不去的後果不是罰錢,是公開紀錄。這個紀錄對求職者、投資人、合作夥伴來說都是可查詢的資訊。內行人提示:在 ESG 和企業治理越來越被重視的趨勢下,這類「軟性公示」的影響力只會越來越大,不會越來越小。
Q3公司法387-1條是什麼?▾
民國114年增訂條文,要求新設公司於設立登記後參加勞動權益講習,並由經濟部於資訊網站公開註記參加情形。
Q4勞動權益講習內容包含什麼?▾
最低工資、加班費計算、資遣費、勞健保投保義務、職災補償等新創老闆最常違反勞基法的核心議題。
Q5什麼是公開註記?▾
中央主管機關於資訊網站登載特定資訊供不特定人查閱的公開公示機制,屬資訊透明型治理工具。
Q6什麼叫軟性治理?▾
以資訊透明、公開公示、社會壓力等非處罰性手段促使受規範者遵循法律的治理模式,相對於傳統罰鍰處罰。
Q7公司法387-1勞動權益講習怎麼報名?▾
查設立登記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動局(處)網站場次 → 報名 → 公司負責人或指定代表參加 → 取得完訓證明 → 確認經濟部網站註記更新。
Q8新設公司多久內要參加講習?▾
條文未明訂期限。建議設立登記核准後一個月內完成,避免「未參加」註記長期掛在公示系統影響雇主品牌。
Q9怎麼證明已參加講習?▾
取得講習單位核發的完訓證明,截圖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的「已參加」註記,納入公司人事檔案保存。
Q10經濟部網站怎麼查公司有沒有參加?▾
上 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輸入公司統編或公司名稱,於註記欄查詢「勞動權益講習」項目。
Q11公司法387-1 vs 勞基法違反裁罰差在哪?▾
387-1是軟性治理(公開註記、無罰則),勞基法違反裁罰是硬性處罰(行政罰鍰+公開違法雇主名單),兩者並行不替代。
Q12公司法387-1 vs 公司治理評鑑差在哪?▾
387-1是法定義務適用所有新設公司,公司治理評鑑是市場機制僅適用上市櫃,但兩者都靠資訊透明影響市場信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公司法387-1 | 勞基法違反裁罰 | 公司治理評鑑 |
|---|---|---|---|
| 法律約束機制 | 公開註記(軟性治理) | 行政罰鍰 + 公開姓名(硬性處罰) | 評分扣分(市場機制) |
| 適用對象 | 新設公司(設立登記後) | 已雇用員工的雇主 | 上市櫃公司 |
| 後果嚴重性 | 雇主品牌負面信號 | 罰鍰 + 雇主名單公告 | 影響股價與機構投資人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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