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27

封存准因有效期限屆滿,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失其效力,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封存場址未曾封存二氧化碳流體:依核定之封井及封井後工程設計規劃執行封井,免依第二十一條執行封井後監測作業。 二、封存場址已封存二氧化碳流體:依核定封井及封井後工程設計規劃執行封井,不得繼續執行封存作業,並依第二十一條執行封井後監測作業,及依第二十四條完成解除封井後監測義務程序。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第 27 條規定:「封存核准因有效期限屆滿,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失其效力,事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