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2033號
- 公布日期
- 73 年 12 月 28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763次會議
- 聲請人
- 李佈隨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因命退休事件,行政法院確定終局裁判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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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為因命退休事件,行政法院確定終局裁判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聲請,略以前任台灣省台南縣官田鄉公所里幹事,被該鄉公所命令退休,經提起行政訴訟,受駁回之終局判決確定,因認該確定判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並請求賠償損害等情。查聲請人前以同一原因事實,聲請解釋,業經本院大法官會議第七五五次會議決定不受理在案。茲聲請人仍未具體指明原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命令,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至請求賠償損害,亦非人民得聲請解釋憲法之問題。仍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763次會議
聲請人
李佈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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