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39

會台字第6809號

公布日期
108 年 10 月 10 日
會次
大法官第1200次會議
聲請人
廖清秀

案由

為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九十年度台覆字第四二七號暨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賠字第一八號決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法人、政黨聲請解釋憲法,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因叛亂案件,聲請冤獄賠償事件,認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九十年度台覆字第四二七號暨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賠字第一八號決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核其所陳,係就法院認事用法之當否為爭執,並未具體指摘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有如何違憲之處,核與首開規定不合,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應不受理。

案件檔案

會次

大法官第1200次會議

聲請人

廖清秀

不同的聲音

判決之外,每位大法官還能留下自己的協同或不同意見——這是憲法辯論最珍貴的一面。

原始官方來源 開新分頁查詢
全文 339 字 · 4 個段落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解釋文、理由書、附件,搭配 AI 分析理解更深入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裁判

帶「會台字第6809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