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3685號
- 公布日期
- 79 年 11 月 09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915次會議
- 聲請人
- 曾水生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曾水生聲請書為返還房屋事件,請解釋為准予停止強制執行搬遷並准其優先承購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曾水生聲請書為返還房屋事件,請解釋為准予停止強制執行搬遷並准其優先承購案。
決議
(一)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為返還房屋事件,經最高法院判決敗訴確定,認應停止對其強制執行搬遷,並應准其優先承購,請求解釋,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915次會議
聲請人
曾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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