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若行為人藉由侵害行為1.對行為客體製造了法所不容許的風險,2.這個不法風險在具體結果中實現了,3.這個結果存在於構成要件效力範圍之內,那麼,由這麼行為所引起的結果,才可以算做行為人的成果,而歸責給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