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領域的解釋
宣傳療效是指宣傳醫療效能。為維護消費者的健康及權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嚴禁食品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所謂宣稱醫療效能,包含宣稱預防、改善、減輕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例如治療近視、治失眠、防止貧血、降血壓、防止更年期的提早),以及宣稱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的體內成分(例如解肝毒、降肝脂)等情形。
宣傳療效是指宣傳醫療效能。為維護消費者的健康及權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嚴禁食品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所謂宣稱醫療效能,包含宣稱預防、改善、減輕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例如治療近視、治失眠、防止貧血、降血壓、防止更年期的提早),以及宣稱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的體內成分(例如解肝毒、降肝脂)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