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詞辭典
法律名詞辭典收錄 2918 個常用法律名詞,依民事、刑事、行政、家事、少年分領域,用白話解釋艱澀用語;同一個詞在不同領域的意思並列不拆頁,每個詞條都附得上相關法條與判決。
符合的名詞 9 則
判例刑事是指法院先前的某一判決具有法律的效力,從而成為以後審判同類案件的依據(故又有稱為判決「先例」者)。判決違背法令民事、刑事、行政「判決違背法令」是指判決沒有適用正確的法規或適用不該適用的法規的情形(民事訴訟法第468條),另如:判決法院的組織不合法…憑信性刑事於刑事訴訟程序,「憑信性」多認為與「證明力」同義,而與「證據能力」為不同層次之概念。普通傷害罪刑事為刑法之罪名,規定於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普通強盜罪刑事刑法之罪名,規定於刑法第328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派生證據刑事證據以其是否由其他證據而生,可區分為原始證據及派生證據。疲勞訊問禁止刑事對被告的訊問,如果是在被告身心疲勞的狀況下進行的話,由於被告難以保持自由意志,容易作出與事實不符的陳述,所以被刑事訴訟法…陪審制度刑事陪審制是指由一般國民組成的陪審員專責獨立進行事實認定,法官專責法律適用,彼此分工的制度。陪席法官刑事合議庭中,非審判長的法官就是陪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