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詞辭典
法律名詞辭典收錄 2918 個常用法律名詞,依民事、刑事、行政、家事、少年分領域,用白話解釋艱澀用語;同一個詞在不同領域的意思並列不拆頁,每個詞條都附得上相關法條與判決。
符合的名詞 40 則
經濟能力家事並非特殊的法律用語,指一個人工作賺錢、投資和持有財產、負債的綜合狀況。繼承家事依照民法第1147條、第1148條的規定,「繼承」是指如果有人去世,他的全部財產、債務等權利及義務,原則上都由他的繼承人…繼承回復請求權家事當一個人死亡後,他的遺產是歸屬於全部的繼承人,但是如果有繼承人的身份被否認,或是有人假冒繼承人來侵害真正繼承人繼承遺產的…繼承權喪失事由家事如果繼承人做了一些很不好的事情,比方說,把父母給殺死了,那麼法律就取消他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繼承系統表家事指以被繼承人為中心,參照民法第1138條至第1140條所定具備繼承人資格的人,所製作以樹枝狀結構的分支表,便利瞭解繼承關…菁股家事請參考「馨股」的解釋。見證人家事在現場親自看到、聽到某一事實的人。如果對於一個事情,只是聽別人說過,則不能算是這個事實的見證人。記錄家事並非特定的法律名詞。依法律統一用語表所示,名詞用為「紀錄」,動詞用為「記錄」。鈞院家事貴院的意思。鬮分家事意思是「用抽籤的方法來分配財產」。通常只見於古老的分產契約或祭祀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