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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警察人員 110 年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考古題
民國 110 年(2021)行政警察人員「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考試題目,共 25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關於告訴乃論之罪之「告訴」,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告訴人提出告訴時,應向受理告訴之司法警察官,指明所欲告訴之罪名,其告訴方屬適法
(B)6 個月之告訴期間,自犯罪行為發生時之翌日起算
(C)被害人已死亡,其生前曾明確表示不欲提出告訴時,被害人之配偶不受被害人生前不欲提出告訴之意思拘束,仍得獨立提出告訴
(D)告訴人向受理告訴之司法警察官明確表示,僅欲對共犯中之某一特定共犯提出告訴,其所提告訴之效力,仍及於全部共犯
路人甲於司法警察官乙、丙、丁依法執行路檢勤務時,當場辱罵乙、丙、丁為蠢蛋、米蟲、走狗。乙、丙、丁因而以甲為侮辱公務員罪之現行犯加以逮捕。嗣經甲與多位地方賢達之求情,乙、丙、丁亦認甲之犯行確屬輕微且頗有悔意,於製作完成警詢筆錄與完備證據保全程序後,欲讓甲離去。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令甲自行離去,案件之卷證以函送方式移請檢察官處理
(B)不得令甲自行離去,案件之卷證與甲應一律以解送方式移請檢察官處理
(C)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令甲自行離去,不予解送,案件之卷證以函送方式移請檢察官處理
(D)得經檢察官之許可,案件之卷證以解送方式、甲以函送方式移請檢察官處理
司法警察官甲爲緝捕販毒之慣犯乙,乃偽裝成吸毒者,藉機與乙及乙長期販毒之對象丙、丁等人熟識。嗣取得乙、丙、丁之信任後,甲向乙佯稱,欲向乙購買些許毒品自用,乙不疑有詐自其置物櫃中取出毒品欲販售予甲。甲見機不可失,乃表明為司法警察官之身分與出示證明文件,並以乙為販毒之現行犯加以逮捕。依據最高法院司法實務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係實施合法之誘捕偵查
(B)甲係實施合法之臥底偵查
(C)甲係實施不合法之控制下交付
(D)甲係實施不合法之隱藏身分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156 條第2 項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關於本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屬有關證據價值之規範
(B)係屬有關證據能力之規範
(C)係屬有關證據方法之規範
(D)係屬有關證據調查程序之規範
關於證據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則上證據能力之判斷,由法院依自由心證主義判斷之
(B)原則上證據證明力之判斷,由法院依證據排除法則判斷之
(C)原則上證物之證據調查程序,應提示予當事人、辯護人等辨認之
(D)原則上證據方法之判斷,由法院依當事人進行主義判斷之
甲、乙、丙三人共犯殺人罪,嗣為司法警察機關同時依被告身分將三人依法拘提到案。於警詢程序中,甲自承殺人罪,並謂乙、丙亦同時全程參與共犯該起殺人罪。乙於警詢中供稱,殺人罪係由甲、丙二人所為,渠並未參與該起殺人罪。丙於警詢中則供稱,該起殺人罪係由渠與甲二人所為,乙僅係在場目擊殺人之案發經過,並未參與該起殺人罪。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警詢供述,對甲、丙而言,係屬傳聞證據
(B)甲、乙、丙之警詢供述,均屬傳聞證據
(C)甲之警詢供述,可作為乙犯罪之補強證據
(D)丙之警詢供述,可作為甲犯罪之補強證據
關於刑事訴訟法第205 條之1 與第205 條之2 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鑑定人實施刑事訴訟法第205 條之1 之鑑定,應用檢察官、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核發之許可書
(B)司法警察官實施刑事訴訟法第205 條之2 之強制採取處分,應用檢察官、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核發之許可書
(C)鑑定人因蒐集證據之必要,於被告抗拒時,得違反被告之意思,逕行使用強制力採集被告之血液
(D)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之必要,於被告抗拒時,得違反被告之意思,逕行使用強制力採集被告之血液
甲為精神科的著名資深醫師,亦係某殺人案件之被告乙的精神科主治醫師,多年來定期為乙診治乙的精神宿疾。檢察官為了解與判斷被告乙長期以來的精神狀態,以之作為起訴論罪與具體求刑的重要依據之一,乃傳喚甲出庭陳述其過去多年來長期診治乙精神宿疾之狀況。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與最高法院司法實務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適用關於鑑定人具結之程序
(B)甲應適用關於證人具結之程序
(C)甲係屬不得令其具結之人,毋庸行具結之程序
(D)甲係屬得拒絕證言權人,毋庸行具結之程序
司法警察官甲因偵查犯罪之必要,欲對犯罪嫌疑人乙採取口腔內之黏膜組織,以資作為證據資料使用。關於司法警察官甲對犯罪嫌疑人乙採取口腔內之黏膜組織,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4 條之鑑定規定
(B)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5 條之1 之鑑定規定
(C)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5 條之2 之鑑定規定採集措施
(D)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13 條之勘驗規定
偵查中之辯護人丙,於司法警察官甲詢問犯罪嫌疑人乙,製作乙之警詢筆錄時的權限,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及不影響偵查秩序者,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得於警詢時以手寫方式札記警詢要點
(B)丙得於警詢時在場陳述意見
(C)丙得於警詢完畢後檢閱卷宗資料
(D)丙得於警詢完畢後協助乙閱覽警詢筆錄
司法警察官甲因偵查槍擊犯罪之必要,需對犯罪嫌疑人乙所有之自用小客車實施車輛勘察採證。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刑事鑑識手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必要時得先逕行實施勘察採證,實施完畢後3 日內陳報該管檢察官補行審查
(B)如出於自願性同意者,無須聲請搜索票或鑑定許可書,但應使用勘察採證同意書
(C)有急迫情形者,應報請該管檢察官指揮實施勘察採證
(D)原則上應用搜索票或鑑定許可書
司法警察官甲任職於某警察局之刑事警察大隊第一偵查隊,擔任刑事偵查員職務,因偵查網路詐欺集團犯罪之需要,擬聲請通訊監察該網路詐欺集團之相關共犯。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警察偵查犯罪手冊」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辦理通訊監察聲請案件,其聲請因不合法定程序,經法院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
(B)甲辦理通訊監察聲請案件,得由該第一偵查隊隊長從嚴審核決行後,備文逕向該管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C)甲辦理通訊監察聲請案件,得由該第一偵查隊隊長從嚴審核決行後,備文逕向該管檢察署提出聲請
(D)甲偵查之網路詐欺集團犯罪,非屬得通訊監察之犯罪,不得聲請通訊監察該網路詐欺集團之相關共犯
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於高雄市新興區對乙實施強盜犯罪既遂。甲現居住於臺中市中區,平日於桃園市龜山區工作,因其子女就學需要,乃將其戶籍地設於臺北市中山區。乙現居住於新北市林口區,平日於基隆市仁愛區工作,戶籍地則設於臺南市麻豆區。乙於案發後向其友人丙哭訴,並在丙的陪同下,向丙熟識之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案。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警察偵查犯罪手冊」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案件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管轄
(B)案件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管轄
(C)案件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管轄
(D)案件由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管轄
司法警察官甲、乙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丙騎乘機車未熄火而於捷運站出口處臨時停車多時。甲、乙認為丙見渠等接近時,行跡可疑、神情慌張,且身上散發出濃厚酒味,見狀似欲迅速騎車離去。甲、乙為防止丙騎車離去,情急下乃舉槍喝阻,命丙立即停車接受檢查,急忙中甲發現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有以透明拉鍊袋分裝數小包之可疑白色粉末狀物品,甲乃立即伸手至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前揭透明拉鏈袋內之白色粉末物品。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違法搜索行為
(B)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附帶搜索行為,且因急迫情形,得不使用搜索票
(C)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勘察採證行為,得不使用搜索票
(D)甲伸手進入丙車之車前置物籃中取得透明拉鍊袋內之白色粉末,係屬勘察採證行為,且因急迫情形,得不使用搜索票
某日市民乙至司法警察機關,向執行勤務中之司法警察官甲表示,犯罪行為人丙日前當街於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下,對其辱罵不雅之言詞與舉動,其欲對丙提出公然侮辱罪之告訴。關於司法警察官甲於受理告訴後之移送遞解,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警察偵查犯罪手冊」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全案尚未調查完畢,但乙已向該管檢察官提出告訴者,應將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處理
(B)全案已調查完畢,犯罪證據仍不明確,但乙堅持提出告訴者,應將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處理
(C)全案已調查完畢,但證據證明力薄弱,是否構成犯罪顯有疑義者,應將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處理
(D)全案已調查完畢,認有犯罪嫌疑者,應將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處理
甲涉嫌詐欺,A 警局以通知書請甲到場說明。請問下列選任或指定辯護人之情形何者不合法?
(A)甲已委任某律師為辯護人,並由該律師陪同他進入A 警局
(B)警詢筆錄製作到一半,甲表示要選任辯護人
(C)甲已表示不需要辯護人,但甲之配偶不放心還是為其選任辯護人到警局
(D)甲表示其為低收入戶無法選任辯護人,警員遂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
從美國回臺灣定居的甲,隻身外出旅遊,騎著新買的機車就上路了。但巡邏員警見其一路東張西望,便將其攔下,請其出示身分證。但甲表示未帶身分證,懷疑其為通緝犯,遂直接強拉其上車,帶回警局查證。請問警員此舉,依照司法院釋字第535 號解釋之意旨,違背下列那個原則?
(A)罪疑惟輕原則
(B)無罪推定原則
(C)比例原則
(D)依法行政原則
下列何者不屬於傳聞證據?
(A)被害人警詢筆錄
(B)被告警詢筆錄
(C)車禍現場圖
(D)搜索筆錄
警官甲帶隊持搜索票前往乙宅執行搜索,案由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乙宅位於某大樓的5 樓,進入乙宅後,歷經3 個小時,一無所獲。但意外發現乙前陣子買下6 樓,裝潢即將完成,甲表示「參觀一下嘛!我也想買這個社區的房子耶!」,乙表示「不方便」,但整隊人馬已經上樓並趁大門未上鎖,便直接進入「參觀」。果然在衣櫃抽屜發現兩把制式手槍、20 發子彈,遂全部予以扣押。請問:上述所扣押之槍彈,有無證據能力?
(A)因為所扣押之槍彈屬於違禁物品,故有絕對之證據能力
(B)因為5 樓、6 樓皆為乙所有之住宅,原搜索票效力仍及於6 樓,故其所扣押之物仍有證據能力
(C)因為搜索票僅記載5 樓,且乙並無出於自願性之同意,屬於違背法定程序之搜索,其證據能力之有無應由法院權衡之
(D)因為甲佯稱「參觀」實為「搜索」,屬於不正方法所取得之證據,故無證據能力
檢察官將被告警詢時之自白(筆錄)提出於法院證明被告有罪,但被告抗辯該自白係出於刑求,請問法院依法應如何調查?
(A)法院以自由心證判斷是否可信,無須另為調查
(B)應優先調查,並由檢察官證明該自白係出於自由意志
(C)此顯已構成爭點,宜留待證據調查程序之最後再朗讀內容調查之
(D)法院應立即命被告提出其遭刑求之證據以證明之
當事人向法院聲請調查之證據,法院若認為不必要者,得駁回聲請。所謂「不必要」,不包含下列何種情形?
(A)該證據顯然不具證明力者
(B)與待證事實無重要關係者
(C)待證事實已明確而無須再調查者
(D)該證據事實上已不能調查者
偵辦網路犯罪案件,在執行電腦搜索、扣押時,下列那一項作為不妥?
(A)應使被搜索人與電腦保持適當距離,避免刪除檔案或證據
(B)得安裝適當程式至被搜索人之電腦,使證據蒐集較為快速
(C)電腦檔案之證據應當場列印,並請被搜索人簽名捺印
(D)扣押整套電腦設備(主機、螢幕、鍵盤、電源線等)為宜
對於證人之詢問,下列注意事項何者錯誤?
(A)證人之通知書應一律以書面送達,不得以電話、傳真或口頭為之
(B)若該證人與嫌疑人有三親等內血親之關係者,應告知得拒絕證言
(C)應注意該證人是否有依「證人保護法」保護之必要
(D)經以證人通知受詢問者,若認為有犯罪嫌疑,應告知相關權利並得其同意後,就犯罪事實重為詢問
警察偵辦某竊盜案件,發現贓物之中除一般財物之外,還有一部挖土機,若無被害人報案,請問該挖土機該如何扣押較為妥當?
(A)仍應先隨案移送至地檢署,再由檢察官決定是否移至他處保管
(B)大型贓證物以拍照存證並於搜索筆錄載明即可
(C)應交與適當之第三人保管,並將保管單隨案移送
(D)應請適當之第三人收購後,以該價金為扣押物
下列關於組織犯罪認定與偵辦之敘述,何者正確?
(A)所謂「犯罪組織」以具有名稱、固定場所或分工明確等為必要
(B)犯罪組織也包括為了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者
(C)偵辦此類案件,尤應注意其財產及不法利得的來源及流向
(D)若有檢舉人,其身分資料應妥善封存,並附入移送之文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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