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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警察人員 91 年行政法考古題

民國 91 年(2002)行政警察人員「行政法」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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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原則上公法上爭議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例外情形為法律別有規定,以刑事訴 訟代替行政訴訟者,其情形為: 國家賠償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行政執行法
下列何種情況不得提起確認訴訟: 確認當事人是否權益受損 確認行政處分為違法 確認行政法法律關係是否存在 確認具有爭議狀態之行政處分是否無效
行政法院法官在擔任法官之前,曾任職中央或地方機關,並參與該訴訟事件之行政處分者: 可直接參與審判 向上級報告 應自行迴避 應符合公務員服務規範
下列何者非屬「情況決定」之要件: 原處分不當 撤銷原處分對於公益有重大損害 受理訴願機關可斟酌不受任何拘束 撤銷原處分對被處分人權益無影響
以下何者得為行政訴訟之被告機關: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 提供服務之單位 行政機關之內部單位 出售商品之單位
人民依法提起訴願,逾多久期間不為決定者,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逾二個月 逾三個月 逾三年 無期限
行政法院認其他行政機關有輔助一造之必要者,得命其為何種行為: 提供資料 參與鑑定 參加訴訟 提出答辯
甲市政府環保局以公文通令:「市民亂丟垃圾,不問情節輕重,一律處以法定最高額罰鍰」,此一措施可 能與那一行政法之原理原則有所違背? 誠信原則 平等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 比例原則 9 行政訴訟訴之撤回有何種限制: 開始審判者,不得撤回 違反公益者,不得撤回 已參與答辯者,不得撤回 已選定當事人者,不得撤回 10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多久時間為之? 隨時為之 二個月內 三十日內 三年內 11 行政機關對處分相對人告知救濟途徑之義務,有稱「教示義務」。以下敘述何者為非? 口頭及書面行政處分均應表明教示義務 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應更正之 未履行教示義務者,可於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 因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者,應予移送有管轄之機關 12 對於訴願程序中所為程序上處置不服者,依訴願法規定,應如何處理: 聲明異議 再訴願 併同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逕不遵守 13 得提起訴願之人,以下何者為非? 自然人 公權力之受託人居於公務管理者之地位 商號 外國公司 14 下列事項,何者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有關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學校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對役男發徵兵令之行為 15 行政處分是行政法基本概念,惟「行政處分」一詞卻經常發生誤解與混淆。以下敘述何者為正確? 違法者應接受處分(處罰) 國家對公務員有考績處分 行政處分尚包括有利於人民之事項 集會遊行法上的命令解散不是行政處分 16 依訴願法第四條規定,不服下列何一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得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縣政府勞工局 公平交易委員會 直轄市政府環保局 智慧財產局 17 依訴願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訴願審議委員會成員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 三分之一 四分之一 二分之一 十分之一 18 行政程序法明定具有當事人能力者,以下何者為非? 商號 行政機關 依法律規定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 法人經破產宣告者 19 訴願之決定,原則上應於多久時間內為之: 二個月內 隨時為之、無時間限制 三個月內 三十日內 20 訴願事件應為不受理之決定,以下情形何者為非? 對已決定之訴願事件重行提起訴願者 不合法定程式經補正者 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 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行為 21 在國家賠償法上公務員之行為是否在於執行職務,其判斷依據為: 主觀標準 中立標準 動機標準 客觀標準 22 行政機關對其已為之行政行為,發現有違誤之處,得自動更正或撤銷原處分: 可確保行政效率 毫無任何限制 須符合信賴保護原則 符合依法行政原則 23 比例原則表現於我國現行法者,亦不乏其例,以下何者為非? 憲法 所得稅法 警械使用條例 土地法施行法 24 公務員進行行政程序時,遵守迴避制度,主要的理由為: 減少人民的反感 疏解公務的負擔 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增加公務員經驗累積 25 縣(市)議員之不逮捕特權,係指: 在會期內未經縣(市)議會之同意,不得逮捕 有絕對不受逮捕之權利 現行犯仍不可逮捕 會期外之通緝犯仍不可逮捕 26 在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範圍內所訂之規章,稱: 行政章程 裁量基準 特別規則 緊急命令 27 國家所應負公有公共設置或管理致生損害之賠償責任,屬於: 代償責任 自己責任 保證責任 道義責任 28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其 效力為: 廢止 撤銷 經裁量後決定效力 無效 29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對行政命令之違憲審查,範圍如何? 名稱必須是「行政命令」 須經法院作為法源而引用 必須有行政命令之條文形式 必須是不符合公平合理者 30 鄉(鎮、市)民代表會開會時,鄉(鎮、市)民代表之言論免責權範圍為: 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 無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 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 凡在會期內一切之言論及表決 31 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直轄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 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為: 自治規則 自治條例 自治通則 自治章程 32 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指: 憲法 地方自治法規 判例 行政首長之指令 33 室外集會、遊行經許可後,因天然災變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或集會遊行安全 之緊急必要,得為如何處置:(以下何者為非) 限制時間 變更路線 撤銷許可 撤回申請 34 行政法之成文法源,不包括以下那一者? 憲法 國際法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 地方自治規章 35 室外集會遊行之許可或不許可,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幾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 三日內 六日內 一日內 一週內 36 下列那一行為為干涉行政? 政府進場買賣外匯 徵召役男 政府採購武器 公營當舖 37 室外集會、遊行應於幾日前向主管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一週前 一個月前 六日前 三日前 38 集會、遊行原則上不得在禁制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包括: 學校 國際機場 醫院 殯儀館 39 何謂「公法遁入私法」? 行政機關有選擇自由任意改用公法方式 公法有強制力,比私法能夠易於執行 行政機關應以公法形態之作為,改採私法形態為之 私法自治比較能符合當事人利益 40 公務人員保障法保障之範圍,包括:(以下何者為非) 身分 升遷 工作條件 俸給 41 甲市某私立學校學生乙多次於校刊上批評校方及學校教師,校方以「毀損校譽、侮辱師長」為由,予以 「勒令退學處分」之處分,乙應如何才能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向總統陳情 請召開公聽會 用盡學校申訴途徑後提起行政爭訟 不能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42 有關公務員限制兼職之規定,係於下列那一法律中有嚴格之限制? 公務人員保障法 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 公務人員俸給法 (請接背面) 九十一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類 科: 行政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人員 全一張 (背面) 43 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所規定之服從義務為: 偏向意見陳述說之相對服從說 偏向相對服從說 偏向絕對服從說之意見陳述說 偏向不服從說 44 廣義之司法官,包括:(下列何者為非)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法官 檢察官 司法警察官 45 對公務員受有處分時,是否許其提起行政訴訟,究應採取何種標準? 是否當事人地位不平等 是否法規明定行政訴訟途徑 是否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直接影響其服公職之權利 是否屬於特別權力關係 46 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理論,有下列何者特徵? 當事人地位平等 有懲戒罰 有行政救濟途徑 相對人義務確定 47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定範圍? 地方政府機關人員 中央政府機關人員 民選人員 各級公立學校 48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二三號之意旨,空氣污染防制法所規定之「違規舉發通知書」之性質為: 行政法規 行政處分 觀念通知 政令宣導 49 所謂公務員之忠實義務係指: 公務員應守信用 公務員應符合誠實原則 公務員盡其所能,採取一切有利於國家之行為 公務員應效忠領袖 50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二條規定,大法官會議之方式,以下敘述何者為非? 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 司法院組成憲法法庭,解釋憲法 大法官解釋包括憲法解釋與統一法令解釋 大法官會議隸屬司法院 51 行政裁量,應符合下列何種概念? 行政機關依需要發動職權,不會產生怠於裁量 行政機關可彈性運用法令賦予裁量之精神 行政機關基於合目的性之考量 行政機關可自由裁量 52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規定,立法委員應如何聲請解釋憲法: 每位立法委員都可提出聲請 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 有全體立法委員提出聲請 有總額二分之一以上聲請 53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二六號之意旨,空氣污染防制費的性質為: 稅捐 罰鍰 普通公課 特別公課 54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四八號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之行為,性質上 為: 行政處分 公法契約 私法契約 行政命令 55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五九號之意旨,役男兵役體位之判定,法律上性質為: 行政指導 憲法義務 強制義務 行政處分 56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六一號之意旨,下列何種人士不得拒絕應邀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 司法院院長 考試院院長 參謀總長 監察院院長 57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六二號之意旨,各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關於教師升等評審之權限,係 為: 特別權力關係 授予公權力行使 聘僱契約關係 公務員任命關係 58 甲縣政府為避免空氣中污染物增加,透過媒體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並宣布自即日起三日內,縣轄 區內各類工廠,應削減其硫化物經常排放總量百分之四十。業者乙對縣府之作法不滿,有何救濟途徑? 自力救濟 陳情救濟 提起訴願 停工抗議 59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六九號解釋,對國家賠償法之適用,有重大的意義,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最高法院72 年台上第704 號判例應不予援用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後段之請求,限於有公法上請求權 公務員依法對可得特定之人所負作為義務已無不作為裁量餘地 請求國賠前經法定程序請求公務員作為而怠於執行職務 60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七條規定,人民應如何聲請統一解釋法令: 人民經判決而遭權利侵害 人民經判決後三十日內為之 人民經判決後提起聲明不服後三個月為之 人民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令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見解有異者 61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七二號解釋,全民健保有關強制納保、繳納保費之規定,係基於: 政府威信 增加盈餘 社會互助之考量 風險轉嫁 62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八八號解釋,信用合作社法、銀行法及金融機構監管接管辦法規定,允 許主管機關逕行指派機關或人員為監管人或接管人,與憲法保障人民何等權利之意旨未盡相符? 自由權 財產權 身分權 生存權 63 行政程序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所稱之行政機關,包括下列何種範圍? 各級民意機關 公營事業機構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 行政機關內部單位 64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七九號解釋,對人民團體法未規定人民團體名稱,但「社會團體許可 立案作業規定」關於人民團體應冠以所屬行政區域名稱之規定,為: 逾越母法意旨 有政策考量 未侵犯人民結社自由 為管理上所必要 65 對義務人之拘提管收,係指: 無財產可供執行 顯有逃匿之虞 義務人有瘋狂或酗酒泥醉 逾期未繳納代履行費用或怠金 66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八五號解釋,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之立法意旨與平等原則之關係: 平等原則得斟酌合理之區別對待 平等原則為絕對形式上平等 平等原則與福利資源之分配無關 可因受益人之特定身分給予明顯之過度照顧 67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九七號之意旨,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定居、居留許可, 明文規定下列事項,並未逾越母法之授權範圍:(以下何者為非) 資格條件 許可程序 婚姻狀況 停留期限 68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五三三號解釋,中央健保局與特約醫院約定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屬 於何種行為: 委託關係 行政契約 監督關係 私法契約 69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五三○號解釋,司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下列那些法律應自 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以下何者為非) 法院組織法 行政法院組織法 行政訴訟法 司法院組織法 70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對警察勤務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警察勤務條例為單純之組織法 警察之任意臨檢無法律授權 二年內應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 警察勤務與比例原則有關 71 有關「公用地役關係」之說明,下列何者為非: 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號解釋所肯定 既成道路可成立公用地役權 所有權人對土地仍可自由使用收益 所有權人因形成公益而特別犧牲財產上利益 72 下列何者非為國家賠償法所稱之「公有公共設施」? 警犬 消防栓 公有零售市場 航空站X 光檢查儀器輸送帶 73 行政執行時間上有何限制? 夜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日間 不得於休息日為之 不得於工作時間為之 不得於訴訟期間內為之 74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五一八號解釋,對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農田水利會與地方自治團體相當 會員享有水利設施及繳費義務 農田水利會之掌水費為公法契約,可提起行政救濟 農田水利會之組織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75 依法律保留之理論,下列何種事項不必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加以規定: 有關時效之規定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及技術性事項 有關行政罰之構成要件 非屬憲法保留之事項 76 不服智慧財產局有關商標事件之處分,應向何機關提起訴願? 公平交易委員會 行政院 經濟部 財政部 77 公務人員對主管機關所為降低其官等級俸之調職處分,可循下列何種程序謀求救濟: 不得提起任何爭訟 得提訴願及再訴願 直接提起撤銷訴訟 提起復審再復審後仍有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78 法官於審理訴訟案件時,認為應適用的行政命令牴觸法律或憲法: 仍應予以適用 停止審判(訴訟)程序,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 得逕予拒絕適用 請該法院所屬之最終審級法院予以裁判 79 人民訴請行政法院判命被告機關作成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稱為什麼訴訟? 課予義務訴訟 確認訴訟 一般給付訴訟 我國法律未採此種制度 80 內政部以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境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宣告: 不違反憲法相關規定 與憲法規定未盡相符,應檢討改進 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六個月後失效 只適用於年滿十八歲之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