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派分子丙預謀殺意,攜制式手槍闖入甲的藏身住處,以槍制住甲及其意外到訪的
女友乙,令二人不敢妄動。丙以非預期在場的乙之生命為威脅,喝令甲將黑吃黑的
黃金繳還幫派。乙害怕而哀求。甲心繫乙的安危,遂允諾帶領丙至鄉間田埂旁無主
的土地公小祠藏匿處取回黃金作為交換乙平安自由的條件,否則玉石俱焚、一拍兩
散。丙為求慎重,遂電請完全知其計畫的同幫派分子丁協助看管乙。丁允諾到場協
助,二人共同將乙手腳捆綁後,甲、丙二人則離去,前往藏匿處所取回黃金。為求儘
速取回黃金,兼為不屑,丙逕自破壞土地公神龕。丙取回黃金後,通知丁釋放乙,丁
鬆綁乙一手後,任令其自行解綁,丁自行離去,丙則於藏匿黃金處所,依計畫將甲擊
斃,進而在甲手腳綁上石頭,丟棄於蓮花潭內後離去。試問丙、丁的罪責。(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