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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 99 年刑法概要考古題

民國 99 年(2010)法院書記官「刑法概要」考試題目,共 7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7 題申論題

甲在公共汽車內利用乘客擁擠之際,先後竊取乘客乙、丙皮包各一只,嗣再竊丁皮 包時,為丁發覺扭住其手而未得逞,並被送警局。警員詢問時,甲冒用乙名應訊, 並在警訊筆錄簽乙姓名。嗣於檢察官偵訊時,甲主動供出在警訊時係冒乙名應訊。 問甲有何罪責?(40 分)
甲與乙為鄰居,由於乙所養之狗經常亂吠,故兩人時有爭執。某晚,乙之狗又狂吠 擾人清夢,甲便至乙家按鈴理論。由於乙堅持不道歉,在盛怒之下的甲便拿起路邊 石頭猛擊乙的頭部,欲置其於死地。乙的頭部遭石頭重擊後鮮血直流,隨即由其家 屬叫救護車送醫急救。乙雖被石頭重擊頭部,但傷勢並未嚴重到致死的程度;然因 救護車司機丙在出勤前飲酒,故在駕車時闖紅燈不慎撞上一輛大卡車,並導致救護 車起火燃燒,乙便因而活活被燒死。試問甲觸犯刑法上何罪名?(25 分)
甲怨恨其女友乙移情別戀,持硫酸埋伏在乙下班行經之路口,見乙前來即持硫酸往 乙臉上潑,硫酸並濺到與乙同行之丙右眼,致乙臉部嚴重灼傷,丙右眼失明,問甲 的罪責如何?(30 分)
甲女與乙女因為同時追求丙男,故而反目成仇。甲擔任警察的好友丁在一次餐敘時 告訴甲:「乙曾經下海賣淫,且還坐過牢」。甲聽聞此事後信以為真,未經查證便 到處宣揚。乙得知此事後,不堪名譽受損,遂對甲提出告訴。嗣後經調查,下海賣 淫且還坐過牢者並非乙而是乙的表姊戊。試問甲觸犯刑法上何罪名?(25 分)
甲向乙借新台幣10 萬元,約定1 個月後返還,並應乙要求將蓋有發票人甲印章及 已填載發票日期之空白支票兩張,交其作為擔保。屆期甲無法清償,乙即擅自在上 開兩張空白支票面額各填載50 萬元後,持向銀行提示。問甲有無刑責?(30 分)
失業已久的甲想要一解酒癮但苦於身無分文。在忍耐一段時間後,甲決定到便利商 店一解酒癮,甲趁店員乙不注意時,將一瓶米酒藏入自己的大衣中,並在步出商店 後立即將米酒拿出來大口喝光。乙見狀追出來抓住甲,甲為了逃脫,一拳將乙打昏, 但甲隨即被路過民眾共同逮捕。試問甲觸犯刑法中何罪名?(25 分)
甲在地下停車場倒車時不慎撞到乙的車,甲雖然知道撞壞了乙的車門,但因為光線不 足卻不知其同時也導致車中的乙頭破血流。甲為了逃避賠償撞壞乙車門的責任,隨即 駕車迅速離去。嗣後,乙對甲提出相關告訴。試問甲觸犯刑法中何罪名?(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