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籍漁船船長、輪機長及2 名船員等共計4 人,基於共同犯意,未經許可自他國運輸香菸返臺牟利,於我國領海外界線外11 浬處遭海巡人員登臨查獲黑色防水袋包裝之未稅菸品499 箱,市值初估逾新臺幣約1 千2 百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案內4 人皆為共同正犯,依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第36 條第1 項,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五倍以下之罰鍰
(B)案內4 人皆為共同正犯,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第2 條,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 百萬元以下罰金
(C)案內4 人皆為共同正犯,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5 條,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 萬元以上1 千萬元以下罰金
(D)案內4 人皆為共同正犯,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6 條,運輸私菸,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鍰,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6 百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