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共需抽出樣本家庭16000 戶,已知台灣省、台北市
及高雄市之母體戶數分別為N1=3857000 戶,N2=796000 戶,N3=372000
戶,其可支配所得之標準差分別為S1=9340,S2=26400,S3=27460,每
戶調查成本為C1=196 元,C2=144 元,C3=169 元,試以下列方式決定台灣
省、台北市及高雄市應配置的樣本家庭數。 (25 分)
分層比例配置法
紐曼(Newman)配置法
戴明(Deming)最佳配置法
上列三種抽樣配置法您認為何者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