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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規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刑事訴訟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年份:

移民行政 27 題

甲因涉嫌販毒遭警方自民國114 年6 月1 日開始通訊監察。警方於6 月 8 日某時錄下甲涉及販毒之談話,於6 月27 日第一次將通訊監察報告陳 報至該管法院。後警方某日持拘票及搜索票搜索甲宅,在內扣得一級毒 品20 包,並拘提甲後進行詢問,詢問中,警方盡告知義務後,對甲說: 「這些扣到東西是什麼?沒話說吧?我看你再裝嘛!不說也沒關係。」 甲沉默約30 分鐘後,承認扣案毒品為其所有。偵查終結後甲遭起訴,甲 主張前述電話錄音內容、扣得一級毒品20 包以及前述甲於警方詢問時 之陳述均無證據能力。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50 分)
請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說明何謂 「定居」、「永久居留」與「長期居留」之意涵。(25 分)
甲為大陸地區人民,現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居留於臺灣地區。其欲擔 任公教人員或大學教職,請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等規範,說明其須具備 之要件為何?(25 分)
甲見深夜街道上A 女單獨一人行走,遂從後面潛行接近,伸手拉扯A 女 所背的名牌皮包(內有現金1 萬元)後逃逸,檢察官以刑法第325 條搶 奪罪起訴,但法院審理後,認為係刑法第328 條的強盜罪,試問強盜罪 是否在檢察官起訴範圍內?法院可否判決強盜罪?(25 分)
司法警察A 詢問犯罪嫌疑人甲,先與甲閒聊,得知甲自白犯罪,見機不 可失,遂一人開始進行詢問與製作詢問筆錄,在僅僅告知甲之犯罪嫌疑 罪名後,未全程錄音錄影情況下,完成詢問並作成筆錄,試問依刑事訴 訟法規定,所取得甲的自白有何違法?是否具有證據能力?(25 分)
何謂「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又依據民國112 年6 月28 日修正公布 之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內容,說明本次修法對於無戶籍國民在「入出國」 及「居留」之相關放寬或主要明確化措施。(25 分)
「高雄檢警調日前查獲一個跨國人口販運集團,以觀光、結婚等名義, 引進外籍女子來臺賣淫,每次交易價碼從新臺幣(下同)2,000 元至3,500 元不等,其中700 元至800 元交給應召站,外籍女子須支付馬伕每小時 200 元車馬費,還得被應召站抽成。另須支付每月2 萬至3 萬元給『假 老公』生活費,外籍女子從事性交易所剩,幾乎全部用以償還高額仲介 費」。依據上述案例敘述,請說明此為何屬於人口販運案件,其加害人之 相關刑責又為何?(25 分)
司法警察甲持法院搜索票進到某大樓302 室搜索,發現毒品一批,並將 之扣押。扣押程序完成後,甲才發現自己因擔心毒品被犯罪嫌疑人銷毀 而在緊急情況下發生錯誤,搜索票上所載應加搜索處所其實是同一棟大 樓之301 室,而非302 室。試問,該搜索是否合法?所扣押毒品之證據 能力應如何認定?(25 分)
甲涉嫌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選任乙擔任該案之辯護人。偵訊中,甲 自白犯罪,檢察官遂以甲已經自白犯罪為由,要求乙提交與甲之間討論 該案情時所為之筆記與往來書信。試問,乙是否得拒絕之?又,若乙拒 絕之,檢察官應遵守何種程序,始得合法取得前述資料?(25 分)
請說明內政部移民署人員依法執行查察逾期居停留、非法入出國、收容 或遣送職務時,得使用戒具及得使用武器之情形。(25 分)
我國對於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政府主管機關應提供及得提供之 協助為何?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得提供之協助為何?請說明之。(25 分)
甲涉嫌實行重傷害罪。檢察官乙因為甲未依照傳票出席而下令拘提到 場。在對甲訊問之後,乙用口頭方式告知甲下次訊問的時間是在隔天下 午兩點鐘且在同一個調查庭,以上的告知內容也記載在筆錄裡。隔天甲 並沒有準時出現,乙又對甲命令拘提。請問,根據刑事訴訟法,乙命拘 提的行為是否合法?(25 分)
「在告訴乃論之罪的案件,告訴權人依法提起告訴後,他可以向司法警 察或是檢察官撤回告訴。」請問,根據刑事訴訟法,這樣的說法是否正 確?(25 分)
請比較我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簽證」定義與「國際移民組織」之「簽 證」定義的異同?(9 分)及詳述護照之功能與效力?(16 分)
何謂國籍的牴觸?(10 分)並請詳述國籍牴觸的類別?(15 分)
甲騎機車撞傷路人乙,乙大腿與骨盆骨折。甲嘗試跟乙談和解,但乙堅持向甲索賠 損害賠償300 萬元,甲因為無能力負擔,故沒有賠償,結果乙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 害罪的告訴。偵查中,檢察官丙問明無法和解之原因,是甲認為乙獅子大開口,賠 償金高得不合理,無力負擔,才使和解破局。本案偵查終結,甲在沒有和解、沒有 道歉、沒有賠償的情形下,檢察官丙對甲為緩起訴二年,且命甲必須向公庫支付緩 起訴金5 萬元。試申論丙檢察官所為之緩起訴處分是否妥適?(25 分)
甲為某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某日甲之18 歲兒子乙與同學在小吃店用餐,因占位問 題與丙發生口角,進而扭打,乙因而手臂與身體多處挫傷。甲帶乙去驗傷後,陪同 乙且持驗傷單前往警察局報案,並由乙對丙提起傷害罪告訴。本案經偵查後,檢察 官認定傷害罪證據充足,對丙提起公訴。本案審理時,法院根據抽籤分案,恰好將 此案分給甲審理,試申論甲法官得否審理本案?(25 分)
請依法說明內政部移民署之執法人員是否具有司法警察權?其是否得適(準)用「警 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25 分)
請說明外交護照與公務護照之適用對象有何差異?外交簽證與禮遇簽證之適用對象 有何不同?(25 分)
甲目睹乙竊取其自行車,向前嘗試加以逮捕,但乙仍騎車逃之夭夭。次日,甲在街 上又剛好碰上前一日竊取其自行車的乙。問:前後二日,甲是否均得逕行逮捕乙? (25 分)
刑事訴訟法第76 條規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傳喚 逕行拘提……」,同法第88 條之1 規定:「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 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該二規定均有所謂「逕行拘 提」。問:此二「逕行拘提」之「逕行」有何不同?(25 分)
為保障大陸地區人民之人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並遵循司法院釋字第710 號解釋 揭示之意旨,立法院於民國104 年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有關 「強制出境」與「收容」之規定。請說明本次修法,如何提供更完善之「正當程序」 保障,與舊法有何差異?(25 分)
我國現行法規對「雙重國籍」是否容許?有何種限制規定?請舉出相關規定說明, 並評論其妥當性。(25 分)
司法警察官詢問犯罪嫌疑人,原則上不得夜間訊問,請問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司 法警察官詢問犯罪嫌疑人,在何種情況,得於夜間行之?(25 分)
司法警察官甲於某日執檢察官所發之拘票,至竊盜案件被告乙之居所拘提乙後,逕 行搜索乙身體,乙主張甲無法官核發搜索票,不得搜索其身體,請問乙主張是否有 理由?(25 分)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5 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若有子女或養子女 者,法院不得認可其收養大陸地區人民。此一條文之目的為何?是否過分限制了人 民權利而牴觸憲法?有無修正之必要?(25 分)
依國籍法第10 條規定,外國人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服公職之權利於10 年 內受有限制。此等規定限制歸化取得國籍之國民的服公職權,曾遭「次等公民」之 批評。請從正反角度,評論此一規定,並說明有無修正之必要?(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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