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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年份: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44 題

甲先後於民國(下同)93 年間、94 年間、95 年間以無息無擔保方式貸 與其長子乙新臺幣(下同)250 萬元(以下稱A 債權)、150 萬元(以下 稱B 債權)、200 萬元(以下稱C 債權),並約定上述各債務均自貸與日 起經一年後為清償期。上述各債務之清償期先後屆至後,乙均未按期清 償,經甲再三催促,乙於98 年間先償還予甲150 萬元,其後即未再為清 償。甲於103 年間死亡,其長女丙依甲之遺囑繼承A、B、C 債權後,數 次催促乙清償上述積欠餘款未果,乃於111 年間起訴請求乙返還上述合 計450 萬元之全部借款。乙於訴訟過程中主張丙所請求款項均已罹於時 效,是否有理?(25 分)
甲將其所有之A 不動產出租予乙,約定於每月1 日支付租金新臺幣(下 同)20 萬元,租期4 年(自民國(下同)109 年1 月1 日起至112 年12 月31 日止)。其後因甲有資金需求,向丙借款1,000 萬元(借貸期間109 年5 月1 日至110 年4 月31 日止。以下稱X 債權),並由丙於A 不動 產設定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後因甲再次有資金需求,乃向乙借款500 萬元(借貸期間109 年6 月1 日至110 年5 月31 日,以下稱Y 債權), 並約定如A 不動產遭扣押時,雙方均願拋棄各自之期限利益,就乙應於 租期屆至時止尚須支付之租金與Y 債權為抵銷,並即時發生抵銷之效 力。X 債權清償期屆至時,甲無資力償還,丙乃循實行抵押權之程序, 對A 不動產聲請扣押,並通知乙已扣押A 不動產之事情。接獲該通知之 乙,主張基於其與甲之上述合意,雙方均已拋棄期限利益之租金債權與 其對甲之債權已生抵銷效力,故其於A 被扣押後之租金非丙之抵押權效 力所及範圍。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甲貸與乙新臺幣1,000 萬元,並由丙與甲締結連帶保證契約、丁提供其 所有之A 不動產供甲設定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共同擔保甲對乙之上述 債權。其後丁復提供A 不動產供戊設定第二次序抵押權。於甲對乙之前 述債權已罹於時效時,試問:丙得否對甲之請求為時效消滅之抗辯?丁 得否請求甲塗銷其對A 不動產之第一次序抵押權?戊得否請求甲塗銷 其對A 不動產之第一次序抵押權?(25 分)
甲(出租人)、乙(承租人)約定「雙方同意由甲出租所有之A 屋與乙, 租期自民國(下同)110 年1 月1 日起至113 年12 月31 日止。期滿經 雙方同意得重新訂約續租」。上述租賃契約期滿後,乙在雙方未重新商討 續約事宜的情形下,繼續使用A 屋,而甲則於約滿一個多月後以雙方未 再重新訂約續租為由,請求乙搬遷;乙則主張原租約期滿後,甲未即時 為反對之表示而拒絕搬遷。何者之主張有理由?(25 分)
小明透過網路向A 速食店(下稱A)訂購餐點。但因為A 要求會員登記 制,小明為了避免接收A 的廣告郵件,因此隨意填了同寢室室友「小強」 的名字點餐。其後,因網路線路故障,以致於A 並未收到餐點價金。小 強得知此事,異常憤怒。請問誰是該餐點的契約當事人?又A 對小明有 何權利可資主張?(25 分)
A 開設咖啡廳,生意不錯,因此僱用B 負責店務。C 是咖啡店常客,久 而久之和B 熟識。B 因有資金需求,所以開口向C 借貸,C 允諾之。一 年後,B 因房地產投資失利,而無法清償其對C 之借款,因此萌生殺意。 某日,C 又來咖啡廳,B 在咖啡中下毒,致C 死亡。C 的女兒D 傷心萬 分,擬向A 根據侵權行為求償,是否有理?(25 分)
A 藥廠(下稱A)生產疫苗及抗生素,享譽國際,因此今年度A 所生產 的疫苗及抗生素,早就被B 藥商(下稱B)訂購一空。惟今年卻意外爆 發疫情,C 藥商(下稱C)因為未能取得足夠疫苗販售,心急如焚。C 得 知A 仍未將疫苗交付給B,遂向A 表示,願以高價購買。A 答應之,並 立即交付疫苗給C。此外,因為C 早就不滿B 的業務競爭,因此即使平 日並無銷售抗生素的業務,但也以高價搶購全部的抗生素,以致B 既無 疫苗亦無抗生素可賣,損失慘重。請問B 可否向C 請求損害賠償?(25 分)
A 以高齡去世,遠在國外的兒子B,以網路視訊方式,委請C 殯葬業者 (下稱C),負責相關後事。惟C 見A 手上仍戴著一只名錶,遂起貪念, 不動聲色將之脫下,並以新臺幣100 萬元私下讓售給善意的朋友D。爾 後B 得知此事,欲向D 請求返還該遺物,有無道理?(25 分)
盛暑漸至,因此水果攤商A 打電話給大盤商B,表示要進一批西瓜。B 立即挑選了「小玉西瓜」,塞滿小貨車,載到A 的水果攤。A 見小玉西 瓜,大為吃驚,因為他想進貨的是「大西瓜」。B 表示,可是此時產地盛 產的是小玉西瓜,而不是大西瓜,B 自己花了數千元的運費,覺得很冤 枉。問:雙方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A 在自己的土地上蓋一透天厝,但A 因重大過失而未精確丈量地界,所 以房子略微過界占有鄰居B 的土地。之後A 將房屋出售給C,並完成移 轉登記。一年後,B 察覺房子越界,要求C 必須拆屋還地。B、C 間發 生巨大爭執,C 轉而要A 負責。問:B、C 及A、C 關係如何?(25 分)
A 在台鐵大廳售票櫃台,購買了一張往花蓮的觀光車票。但因粗心,A 不慎遺失該車票,而被B 所拾得。B 貪念遂起,將車票放在網路出售。 C 見該廣告,有鑑於往花蓮觀光車票,一票難求,遂聯絡B,完成買賣 及交付車票。C 之後欲持該車票乘車,但台鐵卻表示已經接獲A 的票券 遺失通知。問:該車票權利人現為何人?(25 分)
A 係一清潔公司,長期受獨居老婦B 委託,定期為其擔任打掃工作。A 因受缺工所苦,所以僱請違法居留的外籍勞工C,擔任清潔工作,違反 就業服務法第43 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 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某次,C 在打掃B 的房間時,不慎打 破玻璃。問:B 欲向A 求償,有無可能?(25 分)
甲宗教財團法人於其召開之信徒大會中,決議通過一臨時動議:「逾期未 繳納信徒常年會費者,自動喪失信徒資格,不得異議。」該決議經甲財 團之董監事審議通過,乙等8 名信徒因而喪失信徒會員資格。經查,甲 財團之捐助章程並未規定除名之事由。試問:甲財團將乙等8 名信徒會 員資格除名之行為效力如何?(32 分)
甲在自己土地上建築房屋,全部工程由營造商乙承建。乙因同時承包數 項建築工程,恐無法依約完工,乃將甲委建房屋工程轉包給丙,丙完成 房屋建造工作後,未獲報酬。甲入住房屋後,房屋發生嚴重漏水,導致 甲耗資30 萬元之裝潢因漏水而全部毀損。經查,房屋漏水係因丙在頂樓 施工時,防水層覆蓋不足所致。請問:丙就該屋得否請求甲為抵押權之 登記?甲得否依契約責任之規定,逕行向乙請求賠償30 萬元裝潢費之 損失?(36 分)
A 地原為甲所有,甲在民國90 年間同意B 社區無償使用A 地之一部, 供B 社區辦公室之用,B 社區內之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乙等30 位。民國 96 年1 月間甲拋棄A 地所有權,同年11 月間中華民國原始取得所有 權,由丙為管理機關。試問:丙在民國99 年5 月間依民法第767 條規 定,向B 社區與B 社區之乙等30 名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是否有理 由?(32 分)
甲公司於營運期間,製作產品過程中使用多種化學物質,經證實極可能 提高人體致癌風險而為公司所知,但公司董事與經理人對於員工並未作 防護說明與設置相關防護措施,並任意將化學物質隨意傾洩於地面及地 下,導致作業廠區土壤與地下水遭受污染,甲公司並以遭污染的地下水 作為生產線員工飲用水等水源,導致甲公司員工因此而罹患癌症或相關 疾病,甚至死亡,甲公司營運至1994 年2 月關廠。乙丙為甲公司前員 工,於2009 年3 月開始發病,並到醫院治療,於2009 年5 月被醫院告 知他們的疾病與甲公司使用的化學物質相關,乙丙即起訴請求甲賠償其 損害,問法院應如何判決?(34 分)
甲為A 屋所有人,與丙不動產經紀公司間有專任委託銷售契約,乙有興 趣買受A 屋,簽立購屋要約委託書(下稱系爭要約委託書),委由丙交 予甲。系爭要約委託書前言「契約審閱權」已載明:「□要約人簽訂本契 約前,已確實攜回審閱三日以上(含)無誤。□要約人已詳閱並充分瞭 解本契約內容,無須三日以上審閱期。」乙勾選後者方格且於下方簽名 確認;系爭要約委託書載明,乙經由丙仲介購買系爭房地,願以總價新 臺幣87,000,000 元承購,並同意依該條款簽立買賣契約,要約有效期間 至民國(下同)109 年8 月7 日24 時止,於要約有效期限內,買方有撤 回權,於行使撤回權時,以郵局存證信函、或以信函親自送達賣方或丙 公司,即生撤回效力,系爭要約委託書須經賣方親自記明承諾時間及簽 章並送達買方時,雙方即應負履行簽立本約之一切義務,於承諾送達買 方5 日內,雙方應於共同指定之處所,就有關稅費及其他費用之負擔、 雙方共同申請辦理或協商指定地政士、付款條件、貸款問題、點交約定 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買方不履行簽定 買賣書面契約義務時,應賠償賣方以成交總價3%計算的違約金。經甲 於109 年8 月6 日在系爭要約委託書簽名承諾出售,並由丙轉達乙。但 之後乙拒絕簽訂買賣契約、給付價金,甲依系爭要約委託書約定,起訴 請求乙按成交總價3%計付違約金,請問有無理由?(33 分)
甲1-甲39 與乙共40 人均為A 地及其上B 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權人, 就A 地所有權的應有部分均為1/40,乙為一樓區分所有權人,甲1-甲39 或其前手與乙都是民國67 年起陸續從丙建商買受房屋及基地的權利, 丙建商與乙的買賣契約約定,乙所購買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占有使用該一 樓房屋正前方約80 平方公尺法定空地,乙自民國67 年遷入一樓即使用 該法定空地,其他住戶無法進入也無法使用,但均無人爭執此一狀態, 直到甲1 在民國105 年從其前手繼受位於B 公寓大廈10 樓的一戶,甲 1 開始爭執乙就該法定空地的使用權,甲5 在民國107 年從其前手繼受 位於B 公寓大廈8 樓的一戶,也支持甲1 的主張。甲1 和甲5 即依民法 第767 條起訴請求乙拆除法定空地上工作物,並將該法定空地返還甲1 和甲5 及其他A 地共有人全體,請問有無理由?(33 分)
為了購買A 牌某型筆記型電腦,甲透過網路搜尋的方式,發現乙網路購 物商城正在特價促銷,因此在該商城的網頁中下標訂購一台。因該型筆 記型電腦剛上市,市場反應又十分熱烈,乙網路購物商城補貨不及,導 致遲遲無法向甲確認出貨,甲等不及,即向乙請求交付A 牌某型筆記型 電腦,請問有無理由?(33 分)
甲向乙購買推土機一台,於2004 年9 月訂約,乙於2004 年10 月交付 推土機一台經甲驗收無訛,且出具保固書,保證自驗收合格日起一年內, 在正常操作使用情形下對推土機本身的結構、零組件負責保固一年,保 固期間自2004 年10 月20 日至2005 年10 月19 日止,保固期間如有故 障,乙應負責免費修復或更換新品。更換零件新品仍無法排除故障,甚 至無法更換零件新品時,乙應更換推土機整台新品,以履行保固責任。 之後推土機果真發生故障情況,甲於2005 年1 月30 日書面催告乙修復 推土機,乙修復後,並依合約約定延長保固期至2006 年2 月20 日,推 土機後續又於2005 年4 月21 日發生故障,甲於同年5 月19 日再次催 告乙修復瑕疵,但遲遲無法修復,因此甲於2006 年2 月18 日主張解除 契約,請問有無理由?(33 分)
乙向甲借1600 萬元,乙以其所有A 屋及其基地(經估價A 屋與基地各 值1000 萬元,二者相加值2000 萬元)共同設定抵押權給甲以擔保此 1600 萬元債權,之後,A 屋因地震受毀損,經估價僅剩500 萬元,丙與 乙簽訂A 屋修繕契約,修繕費250 萬元,乙屆期無力償還丙的250 萬元 修繕費債務,丙即聲請法院拍賣A 屋,賣得價金扣除程序費用及稅捐尚 有900 萬元,請問法院應如何將該900 萬元分配給甲、丙?(34 分)
甲於民國85 年間,以週年利率20%之條件貸與乙新臺幣(以下同)100 萬元。約定清償期90 年12 月1 日屆至時,乙非但未清償原本,亦未曾 給付過任何利息。甲遲至106 年1 月5 日始訴請乙給付上開借款本息, 乙於訴訟中為本息俱已罹於消滅時效之抗辯;甲則主張縱使本金債權已 罹於時效,但仍得就乙為時效抗辯前已發生而尚未罹於時效的利息為請 求。請附理由說明:甲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甲將其所有之A 地,以未定期限方式出租與乙,雙方並約定租金之數 額,以A 地每年之申報地價為基礎進行調整。此契約關係延續二十餘年 的期間中,因受都市開發影響,A 地及其周邊土地形成市集,工商業鼎 盛繁華,於A 地上經營商業之乙亦因此獲利頗豐。長期見此情之甲,雖 屢次請求乙應配合周邊出租土地之市價提高租金,但皆未獲回應。甲乃 訴請法院調整A 地之租金。請附理由說明:甲之請求是否有理?(25 分)
甲於民國68 年間將其所有之A 地,無償提供予A 地所在地之乙市內之 丙區公所建造活動中心,建物完成後每年度之使用率均符合「乙市區民 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之規定。嗣甲基於與丁買賣A 地之契約,於 104 年6 月間,通知丙終止A 地之使用借貸契約關係,並於同年10 月 間與丁完成移轉登記程序。丁取得A 地所有權後,請求乙、丙遷離系爭 建物基地、拆屋還地。請附理由說明:甲終止A 地之使用借貸契約關係 是否有理?乙、丁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甲為乙之受僱人,於駕駛貨櫃車執行運送貨物業務時,不慎衝撞路旁護 欄,板車及貨櫃因而傾倒,並致丙受重傷。事後,於丙起訴請求甲賠償 損害之訴訟中,於法院成立調解,調解內容為:「一、甲願給付丙新臺 幣一百二十萬元。二、丙保留對其他債務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三、丙 對甲其餘請求拋棄」。惟因丙所受損害超出甲依調解所支付之賠償金 額,乃復向乙請求其餘損害部分之金額。請附理由說明:丙對乙之請求 是否有理?(25 分)
甲將名下房屋1 間出租與乙使用: 若甲將該屋出售與A 並辦妥移轉登記,乙事後始知該情事,乙對A 有 何權利可為主張?(20 分) 承上題,乙擅將房屋租與丙使用,A 若反對,可否向丙請求返還該屋? (20 分)
甲欠乙賭債500 萬元,無法清償,在乙之要求下簽立500 萬元之借據, 約定3 年後清償該債務。其後,甲並在乙之脅迫下,求得年邁老母丙之 同意,將丙名下之祖宅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以擔保該債務。屆期甲無 法清償該債務,請附理由說明乙有何權利可為主張?(30 分)
甲授權乙代將名下座車出售,且約定不得低於50 萬元,經過半年乙並 無任何進展,甲遂對乙表示撤回授權。乙不甘努力白費,仍以甲之名義 將該車以40 萬元價格出賣與不知情之丙,並交付該車,問甲丙間之法 律關係如何?(30 分)
甲將其所擁有之A 筆記型電腦以新臺幣1 萬元之代價出售予鄰居乙。惟乙又將A 筆 記型電腦以新臺幣1 萬2000 元之代價出售予其同學丙。乙因此委請甲將A 筆記型電 腦逕行直接交付予丙,並移轉其所有權。不料,因甲之疏失誤取,以致甲實際上並 未交付與移轉A 筆記型電腦之所有權,卻將其所擁有之另一部B 筆記型電腦交付予 丙,並移轉所有權予丙。 試問:此時甲與丙;甲與乙;乙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甲、乙、丙三人共有面積為600 坪之A 地,應有部分均等。惟甲在未徵得乙、丙二 人之同意下,擅自將A 地靠路邊200 坪部分出賣予丁。稍後,雖經甲再三懇求,乙、 丙二人仍堅持拒絕同意甲之處分行為。丁聞訊後,乃基於其與甲間之買賣契約,請 求甲將其對A 地之1/3 應有部分讓與丁。 試問:此時甲與丁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甲依照商品目錄向乙資訊公司訂購一部由A 公司所製造型號為X1 之雷射印表機,價 金新臺幣1 萬元。甲乙雙方約定,乙應於8 月4 日將符合甲所訂購廠牌與型號之雷 射印表機在甲之住所交付予甲。乙因此將欲交付予甲之雷射印表機交由丙貨運公司 運送至甲處。不料,卻於運送途中,因丙所僱用貨車司機丁之疏失,發生重大車禍, 導致該雷射印表機因而滅失,於是丙乃依據運送契約賠償乙新臺幣8000 元。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甲委請木工師傅乙,依據甲所提供之尺寸、顏色與材料製作一座音響櫃。對此,甲 應支付予乙新臺幣1 萬元之對價。甲乙雙方同時約定,甲應於8 月4 日前來乙處收 受該完成之音響櫃。不料,甲卻於8 月4 日遺忘至乙處收取該音響櫃。隔日,因颱 風來襲,該音響櫃不幸被屋頂上掉落的磚塊壓垮而告滅失。經查,乙對此並無任何 疏失。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A 是專職房屋出租人,屢因房屋糾紛,致其人其事在網路上被廣為流傳、議論。某 日A 要將房屋出租給B,為避免B 得知自己真實身分,遂以假名「美鳳」簽約。B 平日不常上網,故不知網路所頻傳的事情,但在簽約後由朋友處得知A 的真實身分, B 唯恐發生租屋糾紛,而要求「不願承租」,但A 堅稱房屋並無問題,不同意B 不承 租。試問:誰有道理?(25 分)
A 建設公司借牌給B 建設公司,B 因而標得工程。B 的工人C 在為系爭工程運送建 材途中,開著公司貨車蹺班訪友,因過失撞傷路人D,C 並在為系爭工程施作鋼樑吊 掛時,不慎砸傷路人E。試問:D、E 得向何建設公司請求損害賠償?(25 分)
A 剛取得駕照,開著新買的汽車到大賣場購物,卻在路上和B 發生車禍。A 自覺自 己有過失,因此向B 表示願意賠償全部損失。B 將對A 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給C, C 向A 請求賠償給付。經查,系爭車禍為假車禍,惟C 善意不知此事。試問:如A 對C 拒絕給付,是否有理?(25 分)
A 因向B 銀行借款,遂將其土地設定抵押權給B。C 則惡意無權占有系爭土地,並 在該地種植高山蔬菜。其後因A 無力清償借款,B 銀行遂向法院聲請實行抵押權, 並完成扣押程序(查封登記)。C 得知後,連夜將價值10 萬元的高山蔬菜收割,出售 給善意的蔬菜大盤商D,但被警察查獲該批蔬菜。經查,C 為種植該批蔬菜,總共花 費3 萬元成本。試問:B 得否主張該批蔬菜為其抵押權效力所及?C 可否對A 主張3 萬元種植費用的償還?(25 分)
甲經營一森林遊樂區,因在其園區內山坡上一顆巨石有即將滑落之虞,為安全計, 所以甲商請乙將該巨石搬運至山坡下。雙方當事人約定,此項工程將於8 月17 日 施作,預計工期一天,報酬為新臺幣10 萬元。為履行與甲之約定,乙因此臨時向 丙租用一部挖土機,租期僅8 月17 日一天,而其一天之租金為新臺幣1 萬元,丙 並已將挖土機運送至乙處交付予乙。乙同時亦僱用一名挖土機司機丁,擬於8 月17 日當日操作該挖土機,其一天之工資依約定為新臺幣5000 元。不料,卻於8 月17 日當天清晨,因突發之地震,令該巨石自動滑落至山腳下,以致令原先甲與乙所約 定之清運巨石工程失其意義。同時,因此一突發之事故,乙不及應變,以致使向丙 所承租之挖土機以及司機丁等閒置於乙之營業所。試問,此時乙與丙;乙與丁;乙 與甲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甲現年19 歲,因為購買名牌皮包之需,在未徵得其父母之同意下,擅自向乙借款新 臺幣5 萬元,乙並已將新臺幣5 萬元交付予甲。乙與甲同時約定,甲須提供一動產 設定動產質權,以擔保該借款債權。因甲名下並無任何有價值之動產,所以甲商請 其業已成年之兄丙,將其所擁有之機車設定動產質權予乙,因設定質權之故,丙同 時已將機車交付予乙。不料,稍後甲之父母得知此一訊息後,拒絕承認甲與乙間之 借款契約及其附屬之約定。至於甲與其兄丙間以機車供作擔保之約定,則於甲成年 後自行承認之。試問,此時甲與乙;乙與丙;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甲委請乙所開設之汽車保養廠,為其新購之A 車加裝一部由丙公司所製造型號為 S1 之行車記錄器。乙因此向丙公司訂購一部型號為S1 之行車記錄器,價金新臺幣 2500 元,並於該行車記錄器到貨後,立即安裝於A 車上。惟於乙交車時,甲隨即 發現該行車記錄器之按鍵有接觸不良之現象,乙允諾願為此事負責,因甲急於用車, 所以甲即將A 車連同該有瑕疵之行車記錄器先行駛離乙之汽車保養廠。同時,乙則 針對該行車記錄器之瑕疵,向丙公司表示解除契約。不料,隔日因突發之豪大雨, 以致令A 車成為泡水車,加裝於A 車內之行車記錄器亦因此完全毀損而無法修復。 稍後,乙以該行車記錄器雖有瑕疵,惟甲業已取得該行車記錄器為由,仍向甲請求 原所約定新臺幣3000 元之報酬,卻遭甲斷然拒絕。試問,此時甲與乙;乙與丙間 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 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 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司法人員 類 科 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全一張 (背面)
甲將A 車及B 車出租予乙,租期自民國104 年1 月1 日起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為 期一年。A 車租金每月新臺幣2 萬元,B 車租金每月新臺幣1 萬元。惟自104 年2 月1 日起,乙將A 車出借予其好友丙使用,至104 年12 月31 日為止。同時,乙又 將B 車出租予丁,租期亦自104 年2 月1 日起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租金每月新 臺幣2 萬元。甲聞訊後,以甲與乙間之租賃契約並未約定可以將A 車及B 車出借或 出租,並且乙又未事先徵得甲之同意為由,逕行向丙、丁二人分別請求返還A 車及 B 車。試問,此時甲與乙;甲與丙;甲與丁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新聞記者甲與鄰人乙相處不睦,竟於今年元月間在其所發表的社論中誣指乙之先父 丙生前曾犯有貪污舞弊之罪行,詆毀其先父丙之名譽,惟實際上並無其事。乙於深 惡痛絕之餘,乃決定對甲提起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訴。試問:以目前我國民法 總則關於保護人格權益及民法債編關於侵權行為之相關規定,乙得否因甲誹謗其先 父丙名譽而向其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又是否會因甲明知丙生前並未犯有貪污 舞弊之罪行或因過失而誤以為其生前確犯有貪污舞弊之罪行而有異同?(25 分)
甲將其所有且已向丙保險公司投保地震險之A 屋一幢(不包含基地)立約出售予乙, 約明價款為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簽約時甲已收訖乙所支付之部分價款100 萬 元。惟在辦畢A 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該A 屋卻遭地震全毀,甲可得領取之保險 理賠金為400 萬元。設若甲至地震發生時迄未交付該A 屋予乙占有使用,則乙得對 甲主張何種權利?又甲可否請求乙給付其未付之價金?設若甲於地震前已將該A 屋 交付乙占有使用,則乙得對甲主張何種權利?又甲可否請求乙給付其未付之價金? (25 分)
甲市警察局之總務科長乙,某日親自駕駛公務車前往辦理採購辦公用品,途中不慎 與臨時受丙拜託載送伊上班之機車騎士丁迎面相撞,致丙及受戊約僱而正路過為其 前往洽公之職員己受重傷。經鑑定乙、丁之肇事過失責任比重為四成與六成,己則 無過失。問:丙、己各得否對甲或乙或丁為損害賠償之請求?丙如對乙訴求損害賠 償,則乙得否主張過失相抵以減免其賠償金額?己得否對戊為損害賠償之請求? (25 分)
物上保證人甲就債權人乙對於債務人丙之借款本金及利息債權提供A 屋為擔保所設 定之抵押權,是否會因下列法律事實之發生而即歸消滅? 以該抵押權擔保之借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10 分) 承擔人丁與債權人乙成立免責之債務承擔契約。(7 分) 物上保證人甲向債權人乙清償債務人丙所負借款本息債務。(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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